Ancient Egyptian obelisk

In New York Central Park

In around 15 Century B.C.. 18th Dynasty Pharaoh Tuthmosis III expand the region of the country to even Euphrates. Tuthmosis III is honored as War God of Ancient Egypt. He erected the pair of obelisks to memory his achievements.

公元前15世纪,古埃及18王朝法老图特摩斯三世扩张国界直至幼发拉底河,被誉为古埃及战神。他建立了一对方尖碑来记载他的功绩。

Around 200 years later, 19th Dynasty, Ramesses II ruled the country. During his time, the country reached the peak. Two extra columns of hieroglyphs added on each side of this obelisk.

约200年后,十九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二世时期,古埃及达到鼎盛。方尖碑的每个面上都多加了两列记载。

Thousand years later, Rome Empire move the obelisks to Alexandria port.

千年之后,罗马帝国把它们搬到了亚历山大港。

In 1800s, US & UK moved the pair of obelisk to London & New York.

19世纪,英美两国获得了这一对方尖碑,放置在伦敦和纽约。

美丽的鞭策——俞敏洪

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太容易抢占先机,因为天性有点与世无争,反映到学习和追求上就是不够上进,或者说没有进取心。1985年大学毕业后被留在北大当了老师,不是因为成绩优秀,而是因为当时北大公共英语迅速发展,师资严重缺乏,结果把我这个中英文水平都残缺不全的人留了下来。尽管当时我的教学水平不怎么样,但是我却很喜欢北大宁静的生活,准备把一辈子托付给北大,在北大分给我的一间八平米的地下室里自得其乐,天天在见不到一丝阳光的房间里读着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整个楼房的下水管刚好从我房间旁边通过,二十四小时的哗哗水声传进耳朵,我把它听成美丽的瀑布而不去想象里面的内容。后来北大可怜我,把我从地下室拯救出来,让我搬到了北大十六楼同样八平米的宿舍里。每天早上打开窗户就能见到阳光,我感激得涕泗横流,决定把一辈子献给北大。

我是一个对周围事情的发展很不敏感的人。到今天为止,我对国内国际的政治形势变化依然反应迟钝,认为这是大人物的事情,和我这样的草民没有太多关系。我对周围的人在做些什么反应也很迟钝,认为这是人家的私事,我没有知道的权利。在这种迟钝中,我周围的世界和人物都在悄悄地发生变化。中国已经向世界开放,出国的热潮在中国悄然兴起。我周围的朋友们都是奔走在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迅速嗅到了从遥远的国度飘过来的鱼腥味,偷偷地顺着味道飘来的方向前进(当时大家联系出国都不会让单位知道,甚至不愿意让朋友知道)。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周围的朋友们都失踪了,最后接到他们从海外发来的明信片,才知道他们已经登上了北美大陆。

我依然没有生出太多的羡慕。我能从农村到北大就已经登天了,出国留学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奢侈得不敢想的事情,还是顺手拿本《三国演义》读一读更加轻松。但不幸的是,我这时候已经结了婚,我不和别人比,我老婆会把我和别人比。她能嫁给我就够为难她的了,几乎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如果我太落后,这脸面往哪里搁呀?突然有一天我听到一声大吼:如果你不走出国门,就永远别进家门!我一哆嗦后立刻明白我的命运将从此改变。后来我发现,一个女人结婚以后最大的能力是自己不再进步,却能把一个男人弄得很进步或很失败。

老婆的一声吼远远超过了马克思主义的力量。从1988年开始我被迫为了出国而努力。每次我挑灯夜战TOEFL和GRE的时候,她就高兴地为我煮汤倒水;每次看到我夜读三国,她就杏眼圆睁,把我一脚从床上踹下。我化压力为动力,终于考过了TOEFL,又战胜了GRE,尽管分数不算很高,但毕竟可以联系美国大学了。于是开始选专业。我平时虽然涉猎甚广,但对任何专业都没有真正的爱好和研究。病急乱投医,我几乎把美国所有的大学都联系了个遍。美国教授一个个鹰眼犀利,一下就看出来我是个滥竽充数的草包,连在太平洋一个小小岛屿上的夏威夷大学都对我不屑一顾。挣扎了三年,倾家荡产以后,我出国读书的梦想终于彻底破灭。

出国不成,好好活下去便成了我的第一选择。于是我每天晚上出去授课谋取生活费用。三年多联系出国的经历,使我对出国考试有了很深的了解。而此时的中国已经进入了九十年代,大家已经开始明目张胆地为出国而拼命。北京的TOEFL、GRE班遍地开花。北大里面有TOEFL、GRE班,北大外面很多培训机构也有TOEFL、GRE班。北大里面的班轮不到我去教,老资格的人把职位全占了,于是我就只能到外面去教,结果就影响了北大的生源,就得罪了北大,就被不明不白地给了一个行政记过处分。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出国没弄成,教书没挣到钱,反而连北大都待不下去了。我尽管不好胜,但也要脸,不像今天已经练就了死皮赖脸的本领,被处分了还怎么在学生面前露面啊?只能一狠心从北大辞了职。

于是我就一心一意地搞英语培训。先是为别人教书,后来我就发现自己干能挣更多的钱,就承包了一个民办学校的外语培训中心,先是搞TOEFL培训,后来又发现开GRE班比开TOEFL班更受欢迎,于是就开始开GRE班。招来了几十个学生才发现没有任何老师能够教GRE的词汇,我只能自己日夜备课,拼命翻各种英语大辞典,每天备课达十个小时,但上课时依然捉襟见肘,常常被学生难倒,弄得张口结舌。为维护自己的尊严,我只能收起懒散的性情,开始拼命背英语词汇,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贴满了英语单词,最后居然弄破两本《朗文现代英汉双解词典》。男子汉不发奋则已,一发奋则几万单词尽入麾下。结果我老婆从此对我敬畏恩爱,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后来呢?后来就有了新东方学校,就有了《GRE词汇精选》这本书。最早写这本书时,中国还没有普及电脑,我就用一张卡片写一个单词和解释,在写完几千张卡片以后,再按照字母顺序整理出来送到出版社,结果出版社不收卡片,我只能又把几千张卡片抱回家,我老婆就在家里把一张张卡片上的内容抄在稿子上,每天都到深夜不辍。书终于出版了,由于用了红色封面而被学生戏称“红宝书”。后来为了不断跟上时代,又几经改版。由于有了电脑,修改起来也变得容易,不再需要任何人伏案抄写。但对我来说,这本书惟一的意义,就是直到永远都留在我脑海中的——我老婆在灯光下帮我抄写手稿时的美丽背影。